(瓜拉登嘉楼26日马新社讯)一名男童两年前在瓜登峇都布洛(Batu Buruk)的一所注册托儿所遭受虐待至昏迷,其父亲昨日代表他入禀高庭起诉该托儿所的3名保姆及经营者,求偿120万令吉。
律师莫哈末哈兹万指出,3岁的阿末艾沙尔通过他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亲阿末沙米尔兴讼,并将在本周内将诉状送交答辩人。
他今日对记者说,这宗民事诉讼的答辩人分别是保姆拉惹诺伊法(29岁)、努阿兹琳(24岁)和努阿玛莎希拉(35岁),以及该托儿所的51岁经营者莎拉瓦蒂。
根据诉讼文件,受害儿童将拉惹诺伊法列为第一答辩人,并指控她是主要施虐者。
拉惹诺伊法之前被控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(1)(a)条文(残酷虐待儿童),她已于2024年12月16日在瓜登地庭认罪,被判罚款1万5000令吉。
其他答辩人即努阿兹琳和努阿玛,被指在事发时身处同一房间,但却袖手旁观,未阻止或制止拉惹诺伊法虐待当时仅4个月大的阿末艾沙尔。
莫哈末哈兹万提到,莎拉瓦蒂则被指疏失,未能确保其所有保姆遵守职业道德并妥善履行职责,因此在法律上须对保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。
除了索赔120万令吉,起诉人也要求答辩人支付25万令吉的加重和惩戒赔偿、由法庭评估的特别赔偿,以及诉讼费用、律师费和利息。
受害者是一对医药官员夫妇的独子,他在发生于2023年1月1日至3日的事件中,被虐待致左脑出血、左侧颅骨骨折,并且双眼视网膜出血。
阿末沙米尔说,他的儿子因蒙受上述伤势,现已被认定为多重残疾人士,并向社会福利局登记。
他指出,其子遭受虐待的刑事案件确实已告一段落,而他目前正对所有答辩人提起民事诉讼。
“我的孩子现在每周必须接受一次物理治疗,因为他的右手和右脚已无法正常发挥功能。他的发育也因他的情绪而变得迟缓,医生怀疑他可能有自闭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