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吉隆坡19日马新社讯)本地歌手黄明志今日在吉隆坡推事庭面对持有冰毒控状,以及修改控状即拥有壮阳药“西地那非”(Sildenafil),但他皆不认罪。
现年43岁的黄明志被控于2025年10月22日下午4时30分,在吉隆坡康莱路一间酒店客房内,持有净重0.78克的西地那非。
他因而被控抵触1952年毒药法令第9(1)条文,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2(2)条文下判刑,一旦罪成,最高可监禁5年,或罚款5万令吉,或两者兼施。
黄明志也对一项修改控状不认罪,根据控状,他被指在同一地点、时间和日期,持有净重1.57克的冰毒,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(2)条文,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(3)条文下判刑,最高可监禁5年,或罚款10万令吉,或两者兼施。
推事阿蒂嘉择定于3月5日过堂,并维持此前法庭设定的2000令吉保释金。
本案主控官是努莱尼扎杜副检察司,而被告代表律师则是郑清丰。
去年12月22日,由于控方通知法庭,病理检测结果呈阴性反应,且控方已撤回控状,于是推事阿伦佐迪裁决,黄明志被控吸毒案罪名不成立,无罪释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