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八打灵再也30日马新社讯)15岁少年被控谋杀16岁学姐叶芯嫙的案件,将移交莎阿南高庭审理。
这名少年的代表律师冯吉祥今日受询时指出,控方已取得总检察署的许可,以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7A条文移交案件。
“本案将从八打灵再也推事庭移交莎阿南高庭审理。控方已评估证据,并相信它足以继续推进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的控状。
“法庭也指示高庭优先处理此案,以尽快过堂并早日择定审讯日期。”
不过,他指出,目前还未取得莎阿南高庭的案件管理日期,辩方在知晓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后,案件就会进入审讯程序。
冯吉祥稍早前出席在推事阿米拉面前进行的闭门庭审。
本月16日,在推事庭提呈精神评估报告结果证实,被控谋杀叶芯嫙的少年,具备接受审讯的能力。
去年10月22日,这名少年在推事庭被控在学校谋杀学姐叶芯嫙。
由于谋杀案属于高庭的审理权限,因此推事庭没有记录少年是否认罪。
控状指出,这名学生于2025年10月14日早上9时20分至早上9时35分之间,在位于万达镇的一所中学厕所内犯罪,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。
一旦罪成,可被判处死刑,或坐牢最低30年和最高40年,若未被判死刑,将另加鞭笞不超过12下。
不过,2001年儿童法令第 97(1) 条文阐明,如果被判罪成的儿童未满18岁,则不得对其判处死刑,以及根据该法令第 97(2)条文,法庭必需谕令将此人拘留,具体期限听候国家元首或统治者或州元首发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