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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上诉依沙改判无罪释放 · 联邦法院择定10日宣判裁决

05/02/2026 03:55 PM

(布城5日马新社讯)联邦法院择定于2月10日,就控方针对面对9项贪污罪控的联邦土地发展局(FELDA)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获上诉庭改判无罪释放所提出的上诉申请,宣判裁决。

 

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说,法院需要时间研究控辩双方的陈词,以及上诉庭的判词。

 

“我们择定于2月10日早上9时宣判裁决。”

 

较早前,以诺丁为首的三司聆听双方陈词。另外两名法官分别是拿督李瑞成和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。

 

依沙在2018年被控9项贪污罪名,他被指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,在吉隆坡联邦土地发展局大厦49楼,通过其前特别政治助理莫哈末再希,向Gegasan Abadi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成员依旺再德收取309万令吉现金,作为感谢协助批准联土局投资机构私人有限公司(FICSB)以1亿6000万令吉收购酒店。

 

因此,他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(a)(A)条文,并可在同一条文第24(1)条文下判刑。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罚款至少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,视何者为高。

 

上诉庭三司在2024年3月6日宣判,被控9项收贿逾309万令吉罪控的依沙无罪释放,一致推翻高庭于2021年2月3日判处他罪成监禁6年及罚款1545万令吉的裁决。

 

在今天的上诉审讯中,控辩双方分别进行约45分钟陈词。

 

主控官阿菲再尼占副检察司在陈词时说,控方已证明依沙在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期间,通过前特别政治助理从依旺收受9次贿赂。

 

他指出,控方也提呈证据,显示在依旺和依沙会面后,后者间接指示莫哈末再希向依旺索贿,莫哈末再希也执行该指示。

 

他说,依旺交给莫哈末再希的贿金,之后分阶段在依沙位于FELDA的办公室,交到依沙的手中。   

 

他也说,上诉庭推翻高庭的判决是错误之举,并要求联邦法官恢复依沙贪污罪成的判决。

 

他还说,高庭认为,虽然没有证据表明调查发现依沙拥有或持有贿金,但根据现有法律原则,在受贿指控中,无需证明这一点。

 

依沙的辩护律师阿迪慕兰在答复时说,当上诉庭推翻其当事人罪成的判决,并没犯下任何法律上的错误。

 

“上诉庭认为,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依沙已批准、指示或影响FICSB董事会的决定,这推翻控方的全部指控。

 

“该理据表明,控方未能证明被告(依沙)作出被指收受贿赂的行为。”

 

阿迪慕兰也说,当上诉庭指依沙要求传达“问候”意味着暗示索贿的说法属于猜测,并且没有直接证据支持这一论点时,上诉庭的判断是正确的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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