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布城3日马新社讯)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,要求法官拿督莫哈末再尼退出审理其太阳能弊案的最终上诉。
以法官拿督诺丁哈山为首的三司一致裁决,此案不存在可供上诉的错误,因此无需法院介入。
另两名法官为拿督仄莫哈末和拿督阿兹玛。
法院也裁决,尽管有指控宣称,吉隆坡高庭研究单位曾为莫哈末再尼准备一份外泄的判决草案,以供他在2022年9月1日发表裁决时使用,惟莫哈末再尼并未违反2009年法官伦理守则。
诺丁说:“因此,驳回上诉。”
现年75岁的罗丝玛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妻子,她不服上诉庭维持高庭拒绝让莫哈末再尼退审的裁决,而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。
诺丁指出,本次上诉的唯一问题在于,申请人(罗丝玛)所指控的事实是否存在实际的偏见风险,也就是高庭承审法官(莫哈末再尼)被指参考由第三方所准备的判决草稿或意见。
“这是由申请人提出(的退审申请),并由承审法官根据其对事实的了解进行裁断。答辩人(控方)提交的答复宣誓书,以及申请人再提交的答复宣誓书,对本案主要问题的判断没有实质帮助。
“这并非一宗案件中,双方常规的事实陈述。这是要求承审法官退审的申请,而承审法官有能力根据其个人所知反驳指控。在这种情况下,未对答辩人的宣誓书做出答复,只会对可能的司法不公产生微乎其微的影响。”
他指出,承审法官在退审申请的判决理由中说明,他并未参考研究单位的意见或判决草稿,而是根据本身的研究及本案双方的陈词,准备判决理由。
“此外,上诉庭在审阅研究单位准备的意见或判决草稿,以及承审法官的判决理由后,发现两者存在差异,并认定承审法官是自行准备判决理由,而未参考与其意见一致的任何一方所准备的草稿。”
他补充,法院也认定,这并不能证明存在实际的偏见风险。
谈到承审法官裁决不延期审理退审申请一事,诺丁指出,这不应成为要求法官退审的理由。
“申请人在退审申请中发表约1小时15分钟的陈词,我们认为承审法官不允许延期的决定在当时情况下,属恰当之举,并未违反任何自然正义原则或申请人的宪法权利。
“我们进一步认定,本案不存在程序不当的情况。”
现为上诉庭法官的莫哈末再尼此前择定罗丝玛的太阳能弊案于2022年9月1日宣判,惟她在判决出炉前的最后一刻提出法官退审申请。
罗丝玛在申请中指出,该案的判决草稿是由第三方拟定,以及在正式宣读前已遭外泄。
莫哈末再尼在当天下判前驳回罗丝玛要求他退审的申请。
他接着裁定罗丝玛在太阳能弊案中的3项贪污控状全部罪名成立,每项控状被判监禁10年合共30年,以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,若无法缴还罚款,则须以坐牢30年取代。
高庭随后批准她在就其定罪及刑罚提出上诉期间,暂缓执行刑罚。
罗丝玛面对1项向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,以及2项向后者收贿650万令吉的指控。
本日的庭审结束后,罗丝玛的律师拿督佳吉星告诉记者,他们将征求当事人的指示,以决定是否入禀检讨联邦法院裁决的申请;另一名律师拿督阿克伯丁指出,太阳能弊案的主上诉已择定于明日进行案件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