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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恐慌论面控俯首认罪 · 电召车司机道歉罚款4000

17/03/2026 04:53 PM

(芙蓉17日马新社讯)一名电召车司机因在社交媒体上载足以引起公众恐慌的视频,今日面控时俯首认罪,判罚4000令吉。

 

现年53岁的马亨德拉布帕迪在推事努鲁莎琪娜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,并向所有穆斯林道歉。

 

努鲁莎琪娜谕令,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,则需以坐牢7个月取代。

 

根据控状,该名男子在面子书上载视频,发表可能引起公众恐慌的言论,以促使其他人做出破坏公共安宁行为。

 

他在视频中说:“若在桥下的兴都庙属非法,那么这在高架桥下的清真寺又如何呢?是非法或合法?解释一下。”

 

控状指出,该名男子于2月27日约中午12时30分,在甘榜拿督曼梳的市长哈芝阿末亚沙占美清真寺作出上述行为,抵触刑事法典第505(b)条文(发布破坏公众安宁的言论),一旦罪成,可被判监禁最长2年或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

 

森州检控主任古哈雅蒂要求法庭考量公众利益,对被告判处相称的刑法。

 

她指出,被告的行为足以威胁国家和谐,希望所判处的刑罚能告诫各方人士,勿触及国内的宗教和膜拜场所敏感课题。

 

没委任代表律师的马亨德拉布帕迪要求法庭施予最低罚款,因为他面对收入问题,其轿车已损坏无法驾驶电召车,以及必须养一名孩子及年迈的父亲,推事随即宣布裁决,判如上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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