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吉隆坡12日马新社讯)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指出,控方在仔细研究副首相兼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提呈的6份陈情书后,才决定将其涉及健康思维基金会案列为“无进一步行动”(NFA)。
他强调,总检察署的决定并非“随意”,该署不会在未对案件事实、证据及法律依据进行全面评估下作出NFA决定。
“代表阿末扎希的律师提出一些事实与法律问题,我们经过复核,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,而最终作出NFA决定。
“获释是绝对的,因为我们是依据联邦宪法第145条款赋予总检察长的权力。当我们结案及做出最终决定,就是无进一步行动。”
他今日出席2026年司法年度大会开幕仪式后,向记者这么说。
在1月8日,总检察署议决将阿末扎希博士健康思维基金案的47项失信、贪污和洗黑钱控状,列为NFA。
此外,杜苏基致词时强调,总检察署的重要贡献,在于实现总检察长与检控官职权分离。
“2025年9月10日,内阁同意接受职权分离模式,即由两位不同且平等的个人担任这两个职位。内阁也批准在2026年国会会议上提交联邦宪法修正案。
“为落实内阁决定,总检察署已重启工作委员会及自2018年成立的数个次委员会,以完善有关组织架构、职员、后勤、财务及分阶段执行策略的详细建议。”